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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翔:为什么他们选择在绝美之地殉情 | 二湘空间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罗翔说刑法 Author 罗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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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他们选择在绝美之地殉情
文/罗翔


要准备一个有关读书与行路主题的演讲,主办方希望我提供一张旅行的照片。我找了很久,发现几乎没有近照。有的都是十多年前的照片,那时候的旅游基本上属于集邮打卡型,还好当时没有朋友圈,否则会克制不住到处乱发,显示自己见多识广。


后来就不爱拍照了,准确地说是不爱拍自己入镜的人物照,我总觉得会玷污美景,越美的风景,越觉得自己不配入镜。


前几天有朋友发来一张绝美的海景照。和我一样,朋友们偶尔会极小范围分享去过的地方,这已不再是显摆,而是不敢独自享受美景,想把它分享给生命中看重的那些人。美景震撼人心,让人自觉渺小,敬畏之余,忍不住与密友分享。



朋友发来一段话,说这个地方是著名的殉情之地,有本著名的小说写的就是这个地方。朋友困惑的是:为什么壮美的风景却让人做出决绝之事。美景与自杀难道有某种神秘的联系吗?


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。但这个问题让我觉得刚才的海景照已经没有初看时的美了。


美是一种客观的本真,还是一种主观的感受?情人眼中出西施,还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?所有难以回答的问题,其实都是困扰我们的哲学命题。哲学并不只是一种思辨,它还是一种生活方式。因为爱所以美,还是因为美所以爱?很多时候,我们并不希望思考这些烧脑的话题。但是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一过,未经思考的概念也不值得轻信。


在我看来,美既是一种客观事实,也是一种主观的感受,这并不矛盾。每个人虽然对美的感受不太一样,有人敏感,有人钝感。有人觉得牡丹美,有人觉得芍药美,但应该没有人觉得大粪池白花花的蛆虫美。


看到这段文字有人觉得恶心了,这也许可以佐证人皆有爱美之心,厌丑之情。如果认为美是一种客观事实,那就意味着人只能发现美,不能定义美。正如圆的概念是人类的发现,而非发明。人类无法将圆周率定义为8.8,即便你想创造一个发财圆。


一如世上没有完美的圆,这个世界也没有无瑕疵的美。所有的美景都并非美的本体,它只是美的派生或摹本,因此必然包括杂质。这也是为什么关于这些派生的美,总是充满着主观上美与更美的争论。


世界上无论多么壮美的风景,其实都是有残缺的。但也正是因为残缺,所以在逻辑上证明理念中的美是绝对的。《金阁寺》中的僧人幻想毁灭“绝美”的寺庙,从而让美获得永恒,他在逻辑上的错误是:“绝美”之物并非美之本体,它的脆弱易毁恰恰说明它只是美的复制品,因此它的美并不绝对。



人拥有毁灭幸福与美的能力,这也说明我们所拥有一切幸福都有残缺不全的成分,阴晴圆缺本是人生常态,生活中充满着苦楚。至于能够被人类所毁灭的美物也不过美的一种投射。真正的美是坚不可摧的。一如苏格拉底所言:花虽凋零,但它的美永在。


花落花开,世间之美周而复始,不断印证洞穴之外有超越经验的完美;逝水流年,人生悲欢代代相同,不过提醒我们日光之下别无新事。


前段时间重读一位刚刚过世的老者的回忆录,再次感到在历史变迁的大变局中,作为个体如此渺小,也觉得自我平素的焦虑不过是矫情的一种表现。一如十多年前我初读此书,再看到作者与26岁殉国的初恋的爱情故事,还是忍不住泪流满面。初见、再见、不见,每一幕都让人心如刀绞、潸然泪下。读罢此书,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,相比于作者和初恋爱而不得的无可奈何,作者与后来丈夫的相濡以沫,哪种爱情更幸福呢?


人能经历的所有爱情故事都是残缺的,最让人刻骨铭心的爱从来都是求之不得的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,童话故事的剧终都是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,但是剧终之后的锅碗瓢盆、平淡生活才是人生的真相,才更是一种命运所恩赐的幸运之福。



因此,在绝美之地选择殉情的恋人,他们也许错误地将世上美景等同于美,将人之爱情等于爱。他们认为可以在最美的地方结束最美的爱情,让爱得以永恒,这如同火烧金阁寺的僧人,错误地将具象等同于本体。世间无论多美的地方都并非最美,所有的美景待的时间长了,都会令人厌倦,出现审美疲劳。人间无论多么惊艳的爱情都并非最爱,激情过后人也会有所倦怠。人间最动人的爱不是昙花一现、美艳绝伦的烟火,而是恒久忍耐、平平凡凡的烟火气。


《裸颜》(TILL WE HAVE FACES)中身为奴隶的福克斯(Fox)说:没有人能够被放逐,因为世界本是一个城邦(“No one can be an exile if he remembers that all the world is one city.”)。所有的旅行不过让人产生一种暂时的脱离,这种脱离并不真实,我们依然还要回到生活的城邦,继续平凡的生活,感恩命运所赐的福分,心中依然有对洞穴之外美的盼望。


最美的风景并不在这个世界。





作者简介

罗翔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,出版书籍《圆圈正义》《刑法学总论》《刑法学讲义》等。本文原载”罗翔说刑法”,经作者授权转载。

平台原创文章均为作者授权微信首发,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,与本平台无关。~the end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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